魯鎮的酒店的格局,是和別處不同的: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,櫃裏面預備著熱水,可以隨時溫酒。做工的人,傍午傍晚散了工,每每花四文銅錢,買一碗酒,──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,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,──靠櫃外站著,熱熱的喝了休息;倘肯多花一文,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,或者茴香豆,做下酒物了,如果出到十幾文,那就能買一樣葷菜,但這些顧客,多是短衣幫,大抵沒有這樣闊綽。只有穿長衫的,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裏,要酒要菜,慢慢地坐喝。 我從十二歲起,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裏當夥計,掌櫃說,樣子太傻,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,就在外面做點事罷。外面的短衣主顧,雖然容易說話,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。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裏舀出,看過壺子底裏有水沒有,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裏,然後放心:在這嚴重監督下,羼水也很為難。所以過了幾天,掌櫃又說我幹不了這事。幸虧薦頭的情面大,辭退不得,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。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裏,專管我的職務。雖然沒有什麼失職,但總覺得有些單調,有些無聊。掌櫃是一副凶臉孔,主顧也沒有好聲氣,教人活潑不得;只有孔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幾聲,所以至今還記得。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。他身材很高大;青白臉色,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;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。穿的雖然是長衫,可是又髒又破,似乎十多年沒有補,也沒有洗。他對人說話,總是滿口之乎者也,教人半懂不懂的。因為他姓孔,別人便從描紅紙〔註一〕上的「上大人孔乙己」這半懂不懂的話裏,替他取下一個綽號,叫作孔乙己。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,有的叫道:「孔乙己,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!」他不回答,對櫃裏說:「溫兩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」便排出九文大錢。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:「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!」孔乙己睜大眼睛說:「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……」「什麼清白?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,吊著打。」孔乙己便漲紅了臉,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,爭辯道:「竊書不能算偷……竊書!……讀書人的事,能算偷麼?」接連便是難懂的話,什麼「君子固窮」〔註二〕,什麼「者乎」之類,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: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。 聽人家背地裏談論,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,但終於沒有進學〔註三〕,又不會營生;於是愈過愈窮,弄到將要討飯了。幸而寫得一筆好字,便替人家鈔鈔書,換一碗飯吃。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,便是好吃懶做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