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吶喊—第二篇:狂人日記

  某君昆仲,今隱其名,皆余昔日在中學時良友;分隔多年,消息漸闕。日前偶聞其一大病;適歸故鄉,迂道往訪,則僅晤一人,言病者其弟也。勞君遠道來視,然已早愈,赴某地候補〔註一〕矣。因大笑,出示日記二冊,謂可見當日病狀,不妨獻諸舊友。持歸閱一過,知所患蓋「迫害狂」之類。語頗錯雜無倫次,又多荒唐之言;亦不著月日,惟墨色字體不一,知非一時所書。間亦有略具聯絡者,今撮錄一篇,以供醫家研究。記中語誤,一字不易;惟人名雖皆村人,不為世間所知,無關大體,然亦悉易去。至於書名,則本人愈後所題,不復改也。七年四月二日識。


  一、

  今天晚上,很好的月光。

  我不見他,已是三十多年;今天見了,精神分外爽快。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,全是發昏;然而須十分小心。不然,那趙家的狗,何以看我兩眼呢?

  我怕得有理。

  二、

  今天全沒月光,我知道不妙。早上小心出門,趙貴翁的眼色便怪:似乎怕我,似乎想害我。還有七八個人,交頭接耳的議論我,又怕我看見。一路上的人,都是如此。其中最兇的一個人,張著嘴,對我笑了一笑;我便從頭直冷到腳跟,曉得他們佈置,都已妥當了。

  我可不怕,仍舊走我的路。前面一夥小孩子,也在那裏議論我;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,臉色也都鐵青。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讎,他也這樣。忍不住大聲說:「你告訴我!」他們可就跑了。

  我想:我同趙貴翁有什麼讎,同路上的人又有什麼讎;只有廿年以前,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〔註二〕,踹了一腳,古久先生很不高興。趙貴翁雖然不認識他,一定也聽到風聲,代抱不平;約定路上的人,同我作冤對。但是小孩子呢?那時候,他們還沒有出世,何以今天也睜著怪眼睛,似乎怕我,似乎想害我。這真教我怕,教我納罕而且傷心。

  我明白了。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!

  三、

  晚上總是睡不著。凡事須得研究,才會明白。

  他們──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,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,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,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;他們那時候的臉色,全沒有昨天這麼怕,也沒有這麼凶。

 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個女人,打他兒子,嘴裏說道:「老子呀!我要咬你幾口才出氣!」他眼睛卻看著我。我出了一驚,遮掩不住;那青面獠牙的一夥人,便都哄笑起來。陳老五趕上前,硬把我拖回家中了。

  拖我回家,家裏的人都裝作不認識我;他們的眼色,也全同別人一樣。進了書房,便反扣上門,宛然是關了一隻雞鴨。這一件事,越教我猜不出底細。

  前幾天,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,對我大哥說,他們村裏的一個大惡人,給大家打死了;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,用油煎炒了喫,可以壯壯膽子。我插了一句嘴,佃戶和大哥便都看我幾眼。今天才曉得他們的眼光,全同外面的那夥人一模一樣。

  想起來,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。

  他們會吃人,就未必不會喫我。

  你看那女人「咬你幾口」的話,和一夥青面獠牙人的笑,和前天佃戶的話,明明是暗號。我看出他話中全是毒,笑中全是刀。他們的牙齒,全是白厲厲的排著,這就是喫人的傢伙。

  照我自己想,雖然不是惡人,自從踹了古家的簿子,可就難說了。他們似乎別有心思,我全猜不出。況且他們一翻臉,便說人是惡人。我還記得大哥教我做論,無論怎樣好人,翻他幾句,他便打上幾個圈;原諒壞人幾句,他便說「翻天妙手,與眾不同」。我那裏猜得到他們的心思,究竟怎樣;況且是要喫的時候。

  凡事總須研究,才會明白。古來時常喫人,我也還記得,可是不甚清楚。我翻開歷史一查,這歷史沒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「仁義道德」幾個字。我橫豎睡不著,仔細看了半夜,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,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「喫人」!

  書上寫著這許多字,佃戶說了這許多話,卻都笑吟吟的睜著怪眼看我。

  我也是人,他們想要吃我了!

  四、

  早上,我靜坐了一會兒。陳老五送進飯來,一碗菜,一碗蒸魚;這魚的眼睛,白而且硬,張著嘴,同那一夥想喫人的人一樣。吃了幾筷,滑溜溜的不知是魚是人,便把他兜肚連腸的吐出。

  我說「老五,對大哥說,我悶得慌,想到園裏走走。」老五不答應,走了;停一會,可就來開了門。

  我也不動,研究他們如何擺佈我;知道他們一定不肯放鬆。果然!我大哥引了一個老頭子,慢慢走來;他滿眼兇光,怕我看出,只是低頭向著地,從眼鏡橫邊暗暗看我。大哥說:「今天你彷彿很好。」我說:「是的。」大哥說:「今天請何先生來,給你診一診。」我說:「可以!」其實我豈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!無非借了看脈這名目,揣一揣肥瘠:因這功勞,也分一片肉喫。我也不怕;雖然不喫人,膽子卻比他們還壯。伸出兩個拳頭,看他如何下手。老頭子坐著,閉了眼睛,摸了好一會,呆了好一會;便張開他鬼眼睛說:「不要亂想。靜靜的養幾天,就好了。」

  不要亂想,靜靜的養!養肥了,他們是自然可以多喫;我有什麼好處,怎麼會「好了」?他們這群人,又想喫人,又是鬼鬼祟祟,想法子遮掩,不敢直捷下手,真要令我笑死。我忍不住,便放聲大笑起來,十分快活。自己曉得這笑聲裏面,有的是義勇和正氣。老頭子和大哥,都失了色,被我這勇氣正氣鎮壓住了。

  但是我有勇氣,他們便越想喫我,沾光一點這勇氣。老頭子跨出門,走不多遠,便低聲對大哥說道:「趕緊喫罷!」大哥點點頭。原來也有你!這一件大發見,雖似意外,也在意中:合夥喫我的人,便是我的哥哥!

  喫人的是我哥哥!

  我是喫人的人的兄弟!

  我自己被人喫了,可仍然是喫人的人的兄弟!

  五、

  這幾天是退一步想:假使那老頭子不是劊子手扮的,真是醫生,也仍然是喫人的人。他們的祖師李時珍做的「本草什麼」〔註三〕上,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喫;他還能說自己不喫人麼?

  至於我家大哥,也毫不冤枉他。他對我講書的時候,親口說過可以「易子而食」〔註四〕;又一回偶然議論起一個不好的人,他便說不但該殺,還當「食肉寢皮」〔註五〕。我那時年紀還小,心跳了好半天。前天狼子村佃戶來說喫心肝的事,他也毫不奇怪,不住的點頭。可見心思是同從前一樣狠。既然可以「易子而食」,便什麼都易得,什麼人都喫得。我從前單聽他講道理,也糊塗過去;現在曉得他講道理的時候,不但唇邊還抹著人油,而且心裏滿裝著喫人的意思。

  六、

  黑漆漆的,不知是日是夜。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。

  獅子似的凶心,兔子的怯弱,狐狸的狡猾……

  七、

  我曉得他們的方法,直捷殺了,是不肯的,而且也不敢,怕有禍祟。所以他們大家連絡,佈滿了羅網,逼我自戕。試看前幾天街上男女的樣子,和這幾天我大哥的作為,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。最好是解下腰帶,掛在樑上,自己緊緊勒死;他們沒有殺人的罪名,又償了心願,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笑聲。否則驚嚇憂愁死了,雖則略瘦,也還可以首肯幾下。

  他們是只會喫死肉的!──記得什麼書上說,有一種東西,叫「海乙那」〔註六〕的,眼光和樣子都很難看;時常吃死肉,連極大的骨頭,都細細嚼爛,咽下肚子去,想起來也教人害怕。「海乙那」是狼的親眷,狼是狗的本家。前天趙家的狗,看我幾眼,可見他也同謀,早已接洽。老頭子眼看著地,豈能瞞得我過。

  最可憐的是我的大哥,他也是人,何以毫不害怕;而且合夥喫我呢?還是歷來慣了,不以為非呢?還是喪了良心,明知故犯呢?

  我詛咒喫人的人,先從他起頭;要勸轉喫人的人,也先從他下手。

  八、

  其實這種道理,到了現在,他們也該早已懂得,……

  忽然來了一個人;年紀不過二十左右,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,滿面笑容,對了我點頭,他的笑也不像真笑。我便問他:「喫人的事,對麼?」他仍然笑著說:「不是荒年,怎麼會喫人。」我立刻就曉得,他也是一夥,喜歡喫人的;便自勇氣百倍,偏要問他。

  「對麼?」

  「這等事問他什麼。你真會……說笑話。……今天天氣很好。」

  天氣是好,月色也很亮了。可是我要問你:「對麼?」

  他不以為然了。含含糊胡的答道:「不……」

  「不對?他們何以竟喫?!」

  「沒有的事……」

  「沒有的事?狼子村現喫;還有書上都寫著,通紅斬新!」

  他便變了臉,鐵一般青。睜著眼說:「有許有的,這是從來如此……」

  「從來如此,便對麼?」

  「我不同你講這些道理;總之你不該說,你說便是你錯!」

  我直跳起來,張開眼,這人便不見了。全身出了一大片汗。他的年紀,比我大哥小得遠,居然也是一夥;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。還怕已經教給他兒子了;所以連小孩子,也都惡狠狠的看我。

  九、

  自己想喫人,又怕被別人喫了,都用著疑心極深的眼光,面面相覷。……

  去了這心思,放心做事走路喫飯睡覺,何等舒服。這只是一條門檻,一個關頭。他們可是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、朋友、師生、仇敵和各不相識的人,都結成一夥,互相勸勉,互相牽掣,死也不肯跨過這一步。

  十、

  大清早,去尋我大哥;他立在堂門外看天,我便走到他背後,攔住門,格外沉靜,格外和氣的對他說:

  「大哥,我有話告訴你。」

  「你說就是,」他趕緊回過臉來,點點頭。

  「我只有幾句話,可是說不出來。大哥,大約當初野蠻的人,都喫過一點人。後來因為心思不同,有的不喫人了,一味要好,便變了人,變了真的人。有的卻還喫,──也同蟲子一樣,有的變了魚、鳥、猴子,一直變到人。有的不要好,至今還是蟲子。這喫人的人比不喫人的人,何等慚愧。怕比蟲子的慚愧猴子,還差得很遠很遠。

  「易牙〔註七〕蒸了他兒子,給桀紂喫,還是一直從前的事。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,一直喫到易牙的兒子;從易牙的兒子,一直喫到徐錫林〔註八〕;從徐錫林,又一直喫到狼子村捉住的人。去年城裏殺了犯人,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,用饅頭蘸血舐。

  「他們要喫我,你一個人,原也無法可想;然而又何必去入夥。喫人的人,什麼事做不出;他們會喫我,也會喫你,一夥裏面,也會自喫。但只要轉一步,只要立刻改了,也就人人太平。雖然從來如此,我們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,說是不能!大哥,我相信你能說,前天佃戶要減租,你說過不能。」

  當初,他還只是冷笑,隨後眼光便兇狠起來,一到說破他們的隱情,那就滿臉都變成青色了。大門外立著一夥人,趙貴翁和他的狗,也在裏面,都探頭探腦的挨進來。有的是看不出面貌,似乎用布蒙著;有的是仍舊青面獠牙,抿著嘴笑。我認識他們是一夥,都是喫人的人。可是也曉得他們心思很不一樣,一種是以為從來如此,應該喫的;一種是知道不該喫,可是仍然要喫,又怕別人說破他,所以聽了我的話,越發氣憤不過,可是抿著嘴冷笑。

  這時候,大哥也忽然顯出凶相,高聲喝道:

  「都出去!瘋子有什麼好看!」

  這時候,我又懂得一件他們的巧妙了。他們豈但不肯改,而且早已佈置;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。將來喫了,不但太平無事,怕還會有人見情。佃戶說的大家喫了一個惡人,正是這方法。這是他們的老譜!

  陳老五也氣憤憤的直走進來。如何按得住我的口,我偏要對這夥人說:

  「你們可以改了,從真心改起!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喫人的人,活在世上。」

  「你們要不改,自己也會喫盡。即使生得多,也會給真的人除滅了,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!──同蟲子一樣!」

  那一夥人,都被陳老五趕走了。大哥也不知那裏去了。陳老五勸我回屋子裏去。屋裏面全是黑沉沉的。橫樑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;抖了一會,就大起來,堆在我身上。

  萬分沉重,動彈不得;他的意思是要我死。我曉得他的沉重是假的,便掙扎出來,出了一身汗。可是偏要說:

  「你們立刻改了,從真心改起!你們要曉得將來是容不得喫人的人,……」

  十一、

  太陽也不出,門也不開,日日是兩頓飯。

  我捏起筷子,便想起我大哥;曉得妹子死掉的緣故,也全在他。那時我妹子才五歲,可愛可憐的樣子,還在眼前。母親哭個不住,他卻勸母親不要哭;大約因為自己喫了,哭起來不免有點過意不去。如果還能過意不去,……

  妹子是被大哥喫了,母親知道沒有,我可不得而知。

  母親想也知道;不過哭的時候,卻並沒有說明,大約也以為應當的了。記得我四五歲時,坐在堂前乘涼,大哥說爺娘生病,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,煮熟了請他喫,〔註九〕才算好人;母親也沒有說不行。一片喫得,整個的自然也喫得。但是那天的哭法,現在想起來,實在還教人傷心,這真是奇極的事!

  十二、

  不能想了。

  四千年來時時喫人的地方,今天才明白,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;大哥正管著家務,妹子恰恰死了,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裏,暗暗給我們喫

  我未必無意之中,不喫了我妹子的幾片肉,現在也輪到我自己,……

  有了四千年喫人履歷的我,當初雖然不知道,現在明白,難見真的人!

  十三、

  沒有喫過人的孩子,或者還有?

  救救孩子……


  一九一八年四月。

  (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五月《新青年》第四卷第五號。作者首次採用了「魯迅」這一筆名。它是我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猛烈抨擊「吃人」封建禮教的小說。作者除在本書(《吶喊》)《自序》中提及它產生的緣由外,又在《〈中國新文學大系〉小說二集序》中指出它「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」,可以參看。)


  注釋


  註一:候補:清代官制,通過科舉或捐納等途徑取得官銜,但還沒有實際職務的中下級官員,由吏部抽籤分發到某部或某省,聽候委用,稱為候補。

  註二: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:這裏比喻我國封建主義統治的長久歷史。

  註三:「本草什麼」:指《本草綱目》,明代醫學家李時珍(一五一八─一五九三)的藥物學著作,共五十二卷。該書曾經提到唐代陳藏器《本草拾遺》中以人肉醫治癆的記載,並表示了異議。這裏說李時珍的書「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」,當是「狂人」的「記中語誤」。

  註四:「易子而食」:語見《左傳》宣公十五年,是宋將華元對楚將子反敘說宋國都城被楚軍圍困時的慘狀:「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而爨。」

  註五:「食肉寢皮」:語出《左傳》襄公二十一年,晉國州綽對齊莊公說:「然二子者,譬於禽獸,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。」(按:「二子」指齊國的殖綽和郭最,他們曾被州綽俘虜過。)

  註六:「海乙那」:英語hyena的音譯,即鬣狗(又名土狼),一種食肉獸,常跟在獅虎等猛獸之後,以牠們吃剩的獸類殘屍為食。

  註七:易牙:春秋時齊國人,善於調味。據《管子.小稱》:「夫易牙以調和事公(按:指齊桓公),公曰『惟蒸嬰兒之未嘗』,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。」桀、紂各為我國夏朝和商朝的最後一代君主,易牙和他們不是同時代人。這裏說的「易牙蒸了他兒子,給桀紂吃」,也是「狂人」「語頗錯雜無倫次」的表現。

  註八:徐錫林:隱指徐錫麟(一八七三─一九○七),字伯蓀,浙江紹興人,清末革命團體光復會的重要成員。一九○七年與秋瑾準備在浙、皖兩省同時起義。七月六日,他以安徽巡警處會辦兼巡警學堂監督身分為掩護,乘學堂舉行畢業典禮之機刺死安徽巡撫恩銘,率領學生攻佔軍械局,彈盡被捕,當日慘遭殺害,心肝被恩銘的衛隊挖出炒食。

  註九:指「割股療親」,即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藥,以醫治父母的重病。這是封建社會的一種愚孝行為。《宋史.選舉志一》:「上以孝取人,則勇者割股,怯者廬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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